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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委会发布2009年第3号消费警示--钢筋水泥质量低选购须慎重
[时间:2009-04-22 16:02:47 | 作者: | 来源: | 浏览:646次 ]
    2008年第四季度,自治区工商局依法委托广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我区流通领域钢筋、水泥、油漆等建材商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检,从检验结果来看,钢材、水泥合格率分别仅为33.3%和46.7%,油漆合格率96.7%。检验结果说明,我区建材市场钢筋、水泥质量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据介绍,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量偏轻,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偏低。热轧带肋钢筋内径明显偏小,横肋间距偏大,造成了重量偏轻,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偏低。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偷工减料,生产水平不高,工艺控制不严。同时,由于目前市场上钢筋销售商从生产企业进货按吨位购买,出售则按根数销售。同样吨位的钢筋,内径和重量偏差小的根数就会偏多,商家可以从中牟取更大的利润。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一些厂家偷工减料,故意生产重量偏差小的钢筋出售。这种无法保证力学性能合格的钢筋产品流通到市场,易造成质量事故。
    水泥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大部分水泥产品强度低、安定性能差。在不合格产品中,安定性能不合格占12.5%,强度不合格占100%。
    水泥强度不合格的原因是使用的原燃材料质量差;质量管理薄弱,生产过程质量控制达不到要求;熟料饱和比(KH)偏低;熟料烧成质量差,欠烧料多,料散多;在水泥中超标掺家外掺材料等原因。
水泥安定性不合格的原因是熟料饱和比过高或生料配煤不足,使熟料欠烧。
油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苯含量超标。苯属于高毒性致癌物,人若吸入过量,会出现头晕、恶心、乏力、皮肤干燥、意识模糊等现象,重者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苯超标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有些企业对稀释剂不太重视。有些企业刚生产出来的稀释剂未经过任何检验,就直接灌装进油漆罐。
    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消费者因使用不合格钢筋和水泥带来的安全隐患,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特发出2009年第三号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选购钢筋、水泥时须慎重。
    一、要选购大型知名企业生产的优质钢筋、水泥,要选择信誉好、质量服务好的建材市场购买。要查验产品的检测报告书,并索取购货发票;
    二、购买水泥产品时,要挑选距离生产日期最近的产品。即便是具有良好储存条件的水泥也不宜储存过久,因为水泥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和二氧化碳,产生缓慢水化和碳化作用,使水泥的强度下降。
    三、要选购包装袋符合《水泥包装袋》要求的水泥,包装袋完整的水泥能降低破包损失、提高防潮性能。包装袋上应该完整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厂址、商标、生产许可证编号、水泥品种、标号、编号、包装日期、窑型等信息。在使用后,要注意保存水泥包装袋;
    四、要熟悉钢筋的基本知识。优质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筋)公称直径在Φ6mm—Φ50mm之间,应无裂纹、无结疤、无折叠,整条钢筋粗细均匀,实测内径与公称直径偏差不大于1mm。购买钢筋时,要看钢筋本身是否有裂纹等缺陷,是否按规定轧上了牌号标志,最好用游标卡尺测量一下钢筋内径,并与公称直径比较。如“2LG14”,“2”表示钢筋牌号,即抗拉强度≥490MPa,“LG”表示生产厂家为柳钢,“14”表示钢筋公称直径为Φ14mm。
    五、因部分生产企业偷工减料,使钢筋规格不达标,内径出现较大偏差,致使重量不够。所以,提倡消费者在选购钢筋时,应直接称重计算钢筋的重量,而不以“直径×长度×比重”的公式作为钢筋重量的计量标准。
    六、在施工中注意发现钢筋、水泥出现的不正常现象,要及时与商家或厂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要尽快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委会进行申诉或投诉,也可以选择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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